大學一般將根據網上選科系統(COES)註冊登記的資料為當學年的應屆畢業學生準備畢業證書及相關文件,學生必須按照大學通知在確認期內以有效之身份證明文件核實及確認個人資料(包括中英文姓名及身份證/護照編號)。逾期未完成確認的學生,大學將按記錄於COES的個人資料處理其畢業文件,學生必須自我承擔一切相關的後果及責任。
學生類別 | 確認期* |
研究生 | 論文答辯或以前 |
校本部本科生 | 每年11月中旬至翌年1月中旬 |
持續教育學院本科生 | 最後一學期內 |
*上述確認期或有更改,請以大學最新公佈為準。
大學一般將根據網上選科系統(COES)註冊登記的資料為當學年的應屆畢業學生準備畢業證書及相關文件,學生必須按照大學通知在確認期內以有效之身份證明文件核實及確認個人資料(包括中英文姓名及身份證/護照編號)。逾期未完成確認的學生,大學將按記錄於COES的個人資料處理其畢業文件,學生必須自我承擔一切相關的後果及責任。
學生類別 | 確認期* |
研究生 | 論文答辯或以前 |
校本部本科生 | 每年11月中旬至翌年1月中旬 |
持續教育學院本科生 | 最後一學期內 |
*上述確認期或有更改,請以大學最新公佈為準。
領取畢業證書規定
(本科及大學先修班學生適用)
學生收到《領取畢業證書通知》後,需透過網上選科系統(COES)預約領取畢業證書,並選擇以下任一方式於指定期限內辦理有關手續。學生領取畢業證書時將同時獲發總成績單。預約系統操作指引及相關表格如下:
《預約領取畢業證書系統操作指引》 |
授權書(領取畢業證書及申請證明文件適用) |
證明書申請表 授權書 自我鑒定書(申請畢業生檔案適用) |
一、親自領取
學生應於COES預約領取畢業證書的日期及時間後,列印“預約領取畢業證書憑條”,並攜帶預約憑條及身份證明文件按預約日期及時間,到憑條顯示的地點辦理領取畢業證書手續。。
二、授權代領
學生應於COES預約領取畢業證書的日期及時間,並列印“預約領取畢業證書憑條”,然後填妥《授權書》,被授權人帶同下列文件,按照預約日期及時間到憑條顯示的地點代辦領取畢業證書手續。
1. 填妥之《授權書》
2. 學生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3. 被授權人身份證明文件正、副本
4. 預約領取畢業證書憑條
三、郵寄處理
如學生未能親自或授權他人到大學領取畢業證書,可申請透過郵遞方式領取(一般只接受寄至中國內地、香港及台灣地址的申請),請按照以下程序完成有關手續:
1. 學生應先於COES登記以郵寄方式領取畢業證書,並填妥郵寄資料、上載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通過 Mustpay繳付證書的包裝費和郵費提出正式申請。
2. 大學將於學生申請日期起計15個工作天後,以中國郵政快遞(適用於中國內地地址,郵遞時間約1週)或澳門郵政雙掛號郵遞(適用香港或台灣地址,郵遞時間約2週)方式寄出畢業證書。
3. 學生收到畢業證書後,必須簽妥隨畢業證書寄上之《畢業證書簽收回條》,連同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郵寄至大學。
四、注意事項
1. 學生如對領取畢業證書及其有關事宜一直不作出任何回應及處理,大學有權於學生准予畢業之日期起計15個月後,註銷畢業證書及相關文件。
2. 大學將透過學生校園電子郵箱及登記於COES之私人電子郵箱發出《領取畢業證書通知》。學生畢業後,不得申請更改其註冊資料。為聯絡需要,學生可以書面形式向大學申報其新的聯絡電話、地址或電子郵箱,但有關資料僅作備案之用。
3. 學生自畢業後,須向財務處辦理保證金退款申請。有關手續請參閱《畢業生保證金退款申請規定》。
4. 免責規定:
(1) 由大學發出之畢業證書(包括郵寄),如有損壞或遺失,大學概不予重發。
(2) 對於逾期未領之畢業證書,大學有權將其註銷,不予重發。
(3) 學生一般必須在畢業後半年內對畢業證書中的任何錯誤提出修正申請,逾期不予辦理。修正申請不包括更新個人資料或更改繁/簡字體。
5. 大學保留對上述規定及資料的修訂及闡釋權利。
6. 上述規定及資料以大學最新公佈為準。
五、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下午6時20分(公眾假期休息)
六、通訊方式
電 話:(853)8897 2300
傳 真:(853)2882 7666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澳門氹仔偉龍馬路澳門科技大學R座綜合教學大樓地下R102室學生綜合服務中心